第一步 884签证
884签证是临居签证,有效期为两年,申请人须在签证有效期内递交864年迈父母移民永居签证。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签证申请,并且签证批准时申请人也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该签证要求分为两次支付申请费,第一期支付完之后,可以在之后的两年内支付完剩余的款额,申请864父母移民签证。
签证申请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社会与福利机构的年龄要求;
■对于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出生的申请者:65.5岁
■对于1954年1月1日至1955年06月30日出生的申请者:66岁
■对于1955年7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出生的申请者:66.5
■岁对于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请者:67岁
●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并且在澳大利亚合法居住至少2年,如有特殊情形,较短期限也可被考虑;
●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比例测试,即申请人半数以上的子女永居澳大利亚,或者申请人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子女多于居住在其他国家的,其中,家庭成员平衡比例测试中所涉及的子女包括:父母双方的子女,包括以前的婚姻或同居关系中父母任何一方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关系和收养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否是独立、非独立、单身、已婚、同居关系、离婚、下落不明或无法核实;
●申请人及附属申请人需要满足健康和品质要求。
第二步 864签证
864签证是移民签证,须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申请,并且签证批准时申请人也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签证申请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社会与福利机构的年龄要求;
■对于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出生的申请者:65.5岁
■对于1954年1月1日至1955年06月30日出生的申请者:66岁
■对于1955年7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出生的申请者:66.5
■岁对于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请者:67岁
●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并且在澳大利亚合法居住至少2年,如有特殊情形,较短期限也可被考虑;
●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比例测试,即申请人半数以上的子女永居澳大利亚,或者申请人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子女多于居住在其他国家的,其中,家庭成员平衡比例测试中所涉及的子女包括:父母双方的子女,包括以前的婚姻或同居关系中父母任何一方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关系和收养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否是独立、非独立、单身、已婚、同居关系、离婚、下落不明或无法核实;
●申请人需要有符合社会与福利局经济担保条件的经济担保人做经济担保,经济担保人可以是申请人的子女、其他人或其他机构,至多可有3个经济担保人做联合担保。经济担保人需要为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提供财政支持,使他们在10年内不必依赖任何方式的政府援助;
●经济担保人需为申请人支付担保金,目前主申请人的担保金为澳币$10,000,每位成年附属申请人的担保金为$4,000。担保金会在申请人签证获批10年后退还,任何政府援助和债务会从中扣除,只退还余额;
●申请人及附属申请人需要满足健康和品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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